2019年3月22日,大观区法院“江淮风暴”春季统一行动打出一记漂亮的重拳,院长章伏虎率领30余名执行干警,强制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顺利完成面积7356.42平方米厂房和宿舍楼的腾退工作,所涉土地面积16795.3平方米。市中院审委会委员胡少斌亲临现场督导执行。
涉案土地、厂房等位于枞阳县经济开发区综合工业园内,被执行人安徽某木业公司以涉案土地使用权、厂房宿舍所有权为抵押,向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长风支行借款。由于被执行人欠款700万元到期未还,法院依法对该厂房进行了拍卖,但是该厂房已被五承租户使用并进行生产。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劝说承租户搬离,并张贴限期搬离公告,但承租户均以各种理由敷衍拖延,于是,法院决定依法予以强制清场。
由于案件系异地执行,涉案房产面积大,清场现场难度很大,执行法官提前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做好充分的预案。上午7点,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奔赴枞阳县,到达现场后拉起警戒线,兵分四路,各负责一家承租户的机械设备拆卸、搬迁工作。执行干警采取“先礼后兵”策略,积极做承租人思想工作,明晰利害,对仍拒不配合的承租人,强行开锁清场。各承租人迫于执行强大威慑力,均表示愿意配合执行,考虑到厂房内各承租户还在正常生产,为不影响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建议承租户与该厂房现有产权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四家承租户随即现场签订了合同,不愿继续租赁的第五家承租户则承诺会在一个月内搬离。至此,历经5小时的清场行动顺利结束。
此次行动是在安庆市中院的指导下,在枞阳县法院、枞阳县公安分局协助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的全程见证下进行,全程录像,全体执行干警严守工作职责,纪律严明。“这次通过零距离见证执行,我了解到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这次执行行动也充分体现了阳光司法与人性执法。”一位政协委员对此次执行行动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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