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文明办字[2019]1号
关于表彰2018年12月“安庆好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文明委、市文明委成员单位: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参与道德建设,市文明委组织开展的“安庆好人”评选活动,经过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授予蒋作发等33人2018年12月“安庆好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再接再厉,在道德建设中再创佳绩。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安庆好人”学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促进全市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附:2018年12月“安庆好人”名单 安庆市文明办
2019年1月15日 2018年12月“安庆好人”名单 蒋作发,男,望江县华阳镇陶寓村村民。寒冬夜行江堤,路遇快要掉下堤坝的车辆,危急时刻援手救助不留名。 金平妹,女,望江县鸦滩镇花河村村民。二十多年常怀感恩心,服侍体弱多病的养祖父母和养父母,不是亲生胜过亲生。 范金苟,男,望江县长岭镇文学村村民。古稀之年热心公益活动和老年人工作,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童根霞,女,望江县太慈镇群星村村民。精心照顾瘫痪婆婆 身体力行传承孝爱好家风。 汪京杰,男,生前为桐城市双港镇人大主席。因心脏病突发倒在假日值班工作岗位上,用生命诠释了使命与担当。 姜晓斌,男,桐城市龙腾街道和平村村民。不离不弃,十几年如一日照顾突发脑溢血半身瘫痪的妻子。 张银姑,女,桐城市孔城镇南口村村民。致富后热心投身村级管理事业,乐于奉献,对五保户、残疾人关爱有加。 查怡安,男,怀宁县邓林村海螺中心村庄美丽乡村建设理事会理事长。全身心的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彻底改变脏乱差面貌。 汪忠油,男,怀宁县黄龙镇朝阳村村民。创业致富,不忘乡邻,热心公益,为村里安装路灯,关爱孤寡老人。 史云姣,女,怀宁县腊树镇四合村村民。丈夫去世后,坚持照顾年迈瘫痪的公公,用柔弱的双肩担负起一个薄弱家庭。 胡剑峰,男,岳西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员额法官。在选派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期间,舍小家为大家,工作卓有成效。 李小琴,女,岳西县来榜镇横河村村民。三十二年始终如一,初心不改,用孝心伺候智障和精神疾病的公婆等三位长辈。 王启平,男,岳西县电动公交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被醉汉殴打,冷静处置保乘客安全。 夏西华,男,西华装饰公司总经理。7年来累计捐赠近10万元的救助资金,帮扶救助各类困难群体。 黄百红,女,潜山市源潭镇双峰居委会计生专干。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和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资助贫困学生。 汪根荣,女,潜山市余井镇天明村村民,几十年如一日照顾单身、弱智、言语不清、行动不便的叔父。 林海萍,女,潜山市源潭镇斗塘村永红村村民。十年细心照料身患癌症的婆婆,婆婆的身体现已康复。 王友霞,女,潜山市余井镇进士村村民。无微不至细心照顾患病的婆婆,同时承担起照顾患精神病姑姐的责任。 黄秀英,女,太湖县北中镇沙河村村民。捐肾救女,让患尿毒症的女儿重获新生,得到第二次生命。 余金来,男,太湖县公安局弥陀派出所所长。忠诚担当,情系民众安危,2017年获“安徽省杰出人民警察”称号。 袁张哲,男,宿松县高岭乡卫生院医生。父亲病逝,不离不弃照料生活不能自理母亲和姐姐20载。 唐国平,男,宿松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驾驶员。27载文明行车无事故,勤俭节约、爱岗敬业甘愿奉献。 蔡爱姣,女,宿松县五里乡牌楼村村民。12年如一日,任劳任怨照顾患风湿瘫痪丈夫。 张安敏,女,经开区老峰镇新丰社区居民。捐肾救儿,21年无微不至照料患有精神病的母亲。 金建明,男,宜秀区白泽湖乡大枫社区居民。十年中独自护理连患重病的母亲、妻子,承担抚养三个孩子的重任。 黄新兰,女,宜秀区五横乡五横社区居民。十几年始终如一尽心照顾患病半身不遂、生活无法自理的婆婆。 程华银,女,宜秀区大龙山镇永安社区居民。退休党员退而不休,热心社区管理,助力社区创建,服务社区居民。 潘功宜,男,迎江区程家墩社区居民。悉心照顾先天性脑瘫的儿子和患脑瘤行动不便的妻子,成为亲人的守护神。 章汉玲,女,迎江区先锋社区居民。用瘦弱之躯支撑起风雨飘摇的家,默默陪伴守护瘫痪的丈夫整整八年。 叶民宗,女,迎江区新洲乡永存村村民。17年如一日,竭尽全力照顾脑瘫女儿,给女儿支撑起一个温暖的港湾。 罗正亮,男,大观区石化一村居民。捡到装有现金、社保卡、身份证和银行卡的皮包,交给警察,找到失主。 安熟年,男,大观区太平寺社区居民。肢体二级残疾不自怨自艾,热心社区事务,成为社区居民口中的“万事通”。 周 凯,男,市交警一大队二中队队长。带领家人登上央视舞台,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