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安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18年安庆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宜信用〔2018〕32号),区发改委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高度重视。成立大观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建立信用信息周报督察制度,每周定时通报信用平台信息录入总量以及各单位录入信息数据量; 二、常态报送。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领域“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积极开展“红黑名单”认定工作,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三、弘扬理念。组织开展各类诚信主题活动,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和各级学校诚信教育,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建设成果、信用奖惩典型案例,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 四、统筹调度。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与各相关单位对接提供材料事宜,积极配合完成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