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严密防范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深入宣传《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做到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人人熟知我市禁限放规定; 二、严格贯彻、落实、《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领导带头、党员带头、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做到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对本辖区、本系统内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制,领导包单位,职工保个人和家庭,确保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措施落实; 四、保证本单位和本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庭做到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发现、劝阻、举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自觉遵守《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在禁放区域内和禁放时间内燃放、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主动配合执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法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加盖公章) 指挥部办公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