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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获两名历年逃犯

来源:怀宁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7-18 09:19:02

    近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局刑侦大队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两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历年逃犯。
 

  2016年4月4日夜,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驾驶皖HSJ64X普通二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G206线1214K+970M处碰撞同向前方步行推车的当事人方某某,致双方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一起伤人道路交通事故。经抽取血样检测,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6.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发后,刘某某因害怕承担对方医疗费及醉酒驾车的刑事责任,未等自己伤情痊愈,便自行离开医院,不知所踪。办案民警多次前往其住处蹲守布控,都没有将其抓获,近期在县局刑侦大队的支持配合下,对刘某某生活习惯、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其活动轨迹,并于7月8日在安庆开往高河的出租车上将其抓获归案。
 

  2016年11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董某元(男,60岁,怀宁县秀山乡观铺村人)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县城独秀大道路段碰撞两名行人,造成两人受伤,其中一人于次日死亡。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董某元畏罪潜逃,昼伏夜出,频繁更换联系方式,逃避打击。在市公安局大力支持下,追捕组于近期获得了董某元线索和藏匿区域。当侦查员实施抓捕时,狡猾的董某元却突然销声匿迹,再次“蒸发”。7月9日下午,在获悉董某元委托他人整理其财物由大巴车司机带至池州市石台县的线索后,追捕组于7月10日清晨赶赴石台县,对董某元可能接头的地点实地踏勘。在董某元临时改变接头地点、接头方式时,沉着应战,安排侦查员化妆侦查,将潜伏在附近山林中的董某元一举抓获归案。
 

  目前,刘某某、董某元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怀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郑生发)

责任编辑:怀宁新闻网